欢迎来到美国签证网
400-0878-958

美国签证212f条款 美国签证211g

来源:刘老师 时间:2023.05.23 23:02:50 浏览量:64

美国签证212(e),也被称为“双重意图条款”,是指在某些情况下,申请人在获得J-1交流访问学者签证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,并在回国后的两年内不得返回美国。

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而设立的。

这个条款适用于那些通过J-1签证来到美国参加交流项目的人。这些项目包括学术交流、文化交流、科学研究等。在签证申请过程中,申请人必须签署一份212(e)声明,承诺在项目结束后回到自己的国家,并在两年内不得返回美国。

然而,如果申请人想要在两年内回到美国,有两种方法可以避免遵守212(e)条款。第一种方法是申请豁免。申请人必须证明回国会给自己或家庭带来严重的困难,或者证明自己在美国的活动对美国的利益有重要作用。

如果豁免申请被批准,212(e)条款将不再适用。

第二种方法是完成两年的回国计划。在这个计划中,申请人必须在自己的国家居住和工作,不能在美国工作或居住。完成这个计划后,212(e)条款将不再适用。

虽然212(e)条款限制了申请人的自由,但它的目的是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。这个规定确保了美国的交流项目不被滥用,同时保护了美国国内的就业机会。

在申请J-1签证时,申请人必须了解212(e)条款的含义和影响。

如果申请人不遵守这个规定,将会对自己的未来签证申请造成影响。因此,申请人应该在签证申请过程中认真考虑自己的计划,并遵守212(e)条款。

友情链接

联系电话

400-0878-958

周一至周日 8:00-17:00

扫码关注公众号

备案号:鲁ICP备2023007356号-1 济南经纬九州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© 2014-2024 All rights reserved
400-0878-958